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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9-03-12   来源:    阅读:

各学部:

为保证学生按期顺利毕业,根据《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6号)、《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院教字(2018)7号]的文件要求,现对2019届预计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毕业条件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审核依据: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审核公共必修课、范围选修课-基础课(包含专业选修课、专业主干课)、范围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包含专业选修课、专业主干课)、范围选修课-专业课(包含专业选修课、专业主干课)、自由选修课-公选课、自由选修课-业务素质课、实践教学环节共计七个模块学分的完成情况。各模块均达到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最低毕业学分要求方能毕业。

(2)对于2013级、2014级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2013级、2014级培养方案审核。

(3)对于各模块所差学分合计小于等于20学分的学生,若自由选修课(公选课、业务素质课)学分不足的,可用范围选修课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超出规定要求的学分弥补。

2、结业条件

(1)学生在学制内,学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与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的;

(2)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学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比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延长学习年限;如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可做永久结业处理:

①所选课程达到教育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②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③修够教育教学计划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作退学处理。

(3)因毕业实习或者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又不延长学习年限的,做永久结业处理。

3、学籍异动

学生所获学分与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拟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于3月19日前办清学籍异动手续且停做毕业设计(论文)后,方可进行重修选课。

4、其他说明

审核结果有问题的学生,问题解决前按审核结果进行报名考试。

如有其他特殊问题,请咨询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毕业补考

1、补考报名资格

(1)无初修成绩、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擅自参加的,成绩无效。体育、独立设置的实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不组织补考。

(2)对于所获学分与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即各模块所差学分合计小于等于20学分)的学生,毕业学期只能补考8学分或最多两门课程

(3)对于各模块所差学分合计大于20学分的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后,也可参加毕业学期补考,限补考8学分或最多两门课程。

2、补考报名时间

3月18日上午8:00—3月20日上午8:00,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学生不予安排考试,不予评定成绩。

3、补考报名方式

符合补考报名资格的学生,登录校园网主页——教务系统——考试报名,根据个人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自行选择不及格课程进行补考报名(后附操作图)。一旦网上报名成功必须参加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

4、考试安排查询

报名考生在4月1日之后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后附操作图),相应课程考试预计于4月4日—4月12日进行。

【补考报名】

【查询考试安排】

5、考试要求

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者将不再予以补考。

6、成绩查询

学生可于第九周(4月22日至4月26日)查询成绩。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处理。

补考成绩60分及以上按60分记载,并在成绩单备注中标注“补考”字样。

7、其他说明

如有其他特殊问题,请咨询学院考务办公室。

毕业学期补考结束后,对于各模块所差学分合计仍小于等于20学分的学生,应结业或自愿选择延长学习年限。

结业生离校后,学院安排一次换证考试(不含永久结业的学生),考试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特别说明的是,此次换证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做永久结业处理。

3354cc金沙集团教务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