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对因学分不足而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学生,学院不再单独安排换发毕业证书的考试。现将2023届结业生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条件
因学分不足而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学生(不含永久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考试成绩合格且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者,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位证书。
二、时间安排
对于学校开设的课程,依据低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选课和考试。对于学校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选课和考试。
选课、考试学期及对应的换证时间安排计划如下:
时间安排计划表
选课 |
考试学期 |
换证时间 |
2023年3月 |
2023年春季学期 |
2023年8月 |
2023年9月 |
2023年秋季学期 |
2024年3月 |
2024年3月 |
2024年春季学期 |
2024年8月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因未选课、旷考、考试不及格、考试违纪或考试合格后一年内未换发毕业证书的,做永久结业处理。
(二)学生凭结业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者将不再予以考试。
(三)学生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查看成绩,如有异议的,可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办理。
(四)符合换发证书的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明并交回结业证书,具体换发事宜另行通知。
(五)加入并关注“2019级返校重修QQ群”(QQ群号:849526400),以免错过选课、考试、换证等重要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选课及缴费事宜:
东区 现科院办公楼217室 韩老师 0312-7521787
西区 崇德楼4406室 杨老师 0312-7528383
考试事宜:
东区 现科院办公楼217室 刘老师 0312-7526671
换证事宜:
西区 崇德楼4406室 霍老师 0312-7528397
3354cc金沙集团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