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评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推动学院教学水平稳步提高,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人员
本学期所有选课学生。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
三、评价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
四、学生评教流程
(一)参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质量-教学评价-网上评教-我的评教-待评教菜单)点击“立刻评教”进入课程评价界面进行评价。(操作详见教务系统公告栏-学生用户操作指南)
(二)评价分为两部分: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客观评价为选项式,学生根据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点选相应的选项;主观评价由学生直接输入评价内容。
(三)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都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评价。
五、评教注意事项
(一)各学部要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学院对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教师不能看到具体每位学生的评分及主观评价。
(三)学生评价完成后方可查看成绩,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网上评教工作。
(四)如果网上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7528390。
3354cc金沙集团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