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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 2019-11-29 16:06:13

各学部:

为保证学生按期顺利毕业,根据《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6号)的文件要求,现对2020届预计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审核依据: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审核公共必修课、范围选修课-基础课(包含专业选修课、专业主干课)、范围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包含专业选修课、专业主干课)、范围选修课-专业课(包含专业选修课、专业主干课)、自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自由选修课-业务素质课、实践教学环节共计七个模块学分的完成情况。各模块均达到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最低毕业学分要求方能毕业。

2.对于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原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

3.对于各模块所差学分合计小于等于20学分的学生,若自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业务素质课)学分不足的,可用范围选修课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超出规定要求的学分弥补。

二、结业条件

1.学生在学制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的;

2.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延长学习年限;如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可做永久结业处理:

①所选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②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③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作退学处理。

3.因毕业实习或者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又不延长学习年限的,做永久结业处理。

三、学籍异动

应当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于2月21日前办清学籍异动手续且停做毕业设计(论文)。自愿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于2月28日前办清学籍异动手续且停做毕业设计(论文)。

四、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寒假前)

2019年12月中旬,进行前三学年的学业审核。

第二阶段:(寒假中)

2020年2月初,进行毕业资格审核预审(不含实践环节)。

第三阶段:(开学后)

2020年2月底,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终审(不含实践环节)。

第四阶段:(离校前)

2020年6月中旬,进行实践环节的终审。

五、联系方式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西区崇德楼4406室 霍老师 0312-7528397

3354cc金沙集团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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