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从2018年7月7日开始,7月12日结束。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考务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按《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新修订《3354cc金沙集团闭卷考核试题申报表》(3354cc金沙集团专用)见附件1。
1.考试时间确定后,各教学单位打印考场签名表,按要求配齐主监考和考试巡视人员。
2.认真做好考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严格考试纪律。
3.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3354cc金沙集团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应认真做好开考前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考场、检查证件、安排座位、核对考试科目、核对试卷份数等。
4.应成立考试巡视组,负责对考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整个考务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1.主考、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根据《考场指令》的相关要求,指定考场座位的起始位置,安排考生按顺序就座并在《签名表》上签字。
2.应认真检查考生证件;要严格检查每位考生是否已将周边清理干净,要求考生手机等电子设备务必关机,随其他物品(书包、教材、笔记等)放到指定的位置,彻底清场后方可发放试卷。
3.监考人员要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监考应以预防为主,把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考试期间将全程开启视频监控。
1.即日起,考生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牢记本人的考场位置和考场座位号,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进入其他考场。
2.考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的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
证件不全者,应附学院带照片的证明,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必须在考前关机并与其他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不得放在座位附近。
3.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4.《大学英语》听力考试采用红外和无线调频两种模式,请考生自备接收设备并提前试音。
调频试音时间:7月6日-8日晚上19:00-21:00
红外试音时间:7月6日-8日上午08:00-09:00
1.课程成绩评定。学生已选的课程(含重修)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按旷考处理。未选中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予评定成绩。
违纪、作弊、旷考和取消考核资格者,该课程成绩无效,教师录入成绩特殊原因时标注“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资格”等字样。
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文件要求,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初修时旷考、取消资格、作弊的取消补考资格。
2.平时成绩的评定。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等综合计算而成,平时成绩一般占20-50%,具体比例由课程(课程组)负责人提出,学部审批。实践性强的课程,可提高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具体比例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性质及课程要求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上报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在录入成绩特殊原因时注明“取消资格”。
3.任课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任课教师应在放假后的两周内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逾期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各教学单位可通过教务系统-成绩管理-统计报表-成绩录入情况统计模块,查看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并督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4.录入成绩前,务必认真阅读《3354cc金沙集团综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说明》。成绩录入时可以按学号、专业或者班级排序,录入完毕后,有“暂存”和“提交”两个按钮,在提交成绩之前先点击“暂存”,教师可继续修改,在成绩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
5.所有课程考核材料均由开课单位统一存档,教师于开学后一周内向开课单位上交课程考核材料。
6.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内查询个人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开学后第1周内到课程所在学院办理查分手续。如成绩有变动,教师须填写《3354cc金沙集团学生成绩结果变更表》一式三份,附带原始试卷及其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开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教务处核实、同意,方可更改。
附件1:3354cc金沙集团闭卷考核试题申报表(3354cc金沙集团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