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学生学习、生活及乘车,学院决定为丢失、更换学生证的学生集中补办学生证,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学生因丢失学生证需补办的,本人填写《3354cc金沙集团补办(换发)学生证申请表》,经辅导员确认签字、所在学部审核盖章后,到保定日报社办理挂失手续并开具发票,最后到教务处统一办理,情况不属实者不予受理。
二、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的,本人填写《3354cc金沙集团补办(换发)学生证申请表》,经辅导员确认签字、所在学部审核盖章后,除交回原学生证外,还应提供其父母工作单位或家庭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学生因学生证损毁而需要换发的,本人填写《3354cc金沙集团补办(换发)学生证申请表》,经辅导员确认签字、所在学部审核盖章后,交回原学生证,直接换发新的学生证。
四、辅导员老师和学部在审核办理学生证时,要监督学生不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得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学院将收回违规学生证,取消其学生证补办资格。
五、补办学生证不收成本费,需要购买乘火车磁条的,收取工本费7元。
六、办证时间及要求:学生本人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二 (如遇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携带一寸照片和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于下一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二领取学生证(如遇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了方便同学们期末考试和假期购票,期末考试前再各增加一天办理和领取的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