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从2017年1月7日开始,1月13日结束。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考务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部根据《3354cc金沙集团课程考核命题与试卷管理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
1.考试时间确定后,各学部按要求配齐主监考。每个考场由开课单位派1名主考,学生所在学部每30人派1名监考。专业课考场60人及以下派2名监考,每增加30名考生增加1名监考。
2.认真做好考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严格考试纪律。
3.要认真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监考工作要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监考人员要按时到达考场,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应成立考试巡视组,负责对考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整个考务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1.主考、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根据《考场指令》的相关要求,指定考场座位的起始位置,安排考生按顺序就座并在《签名表》上签字。
2.认真检查学生证件,考前要严格检查每位考生是否已将其周边清理干净,将书包、教材、笔记等物品放到规定的位置,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彻底清场后方可发放试卷。
3.监考人员要严肃考场纪律、保障考场秩序,在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原则应以预防为主,把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所有考场全程开启视频监控,请各位监考人员遵守考场纪律,严格按监考流程操作,注意个人行为,同时也要对考生进行提醒。
1.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牢记本人的考场位置和考场座位号,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进入其他考场。
2.凭学生证进入考场,并携带身份证备查。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3.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按照《3354cc金沙集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院教字2013(4)号)相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4.《大学英语》听力考试采用红外发射和FM调频电台发射两种模式,请同学们自备接收设备。
1.课程成绩评定。学生已选的课程(含重修)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按旷考处理。未选中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予评定成绩。
如学生有违纪作弊、旷考、缓考、取消资格等情况,任课教师必须在“未通过原因”中标注。
2.平时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可依据平时测验、作业、上课表现、期中考试和实验等情况给定,其中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占20-40%,任课教师应任选两种及以上的方法组合进行成绩评定。每个课程应不断探索适合本课程性质的多种选择的平时成绩评定方法。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上报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在录入成绩时未通过原因注明“取消资格”,总评成绩以平时成绩记载。
3.成绩及试卷分析按《3354cc金沙集团课程考核命题和试卷管理规范》的成绩及试卷分析要求的格式进行,分析应具有参考价值,避免过于简单或相互复制。
4.2017年1月2日至1月25日开放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学部可通过教务系统-成绩管理-统计报表-成绩录入情况统计模块,查看教师成绩录入情况,督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5.录入成绩前,务必认真阅读《综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说明》。成绩录入时可以按学号、专业或者班级排序,录入完毕后,有“暂存”和“提交”两个按钮,在提交成绩之前先点击“暂存”,教师可继续修改,在成绩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
6.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教师将所有课程考核材料装订,课程考核材料以课堂为单位进行整理和存放,包括:试题申报表、AB空白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表、教学记录表 、成绩单、成绩及试卷分析、学生答卷。
7.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内查询个人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开学后第1周内办理查分手续。如成绩有变动,教师须填写《3354cc金沙集团学生成绩结果变更表》一式三份,附带原始试卷及其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学部主管领导签字,报教务处核实、同意,方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