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从2014年1月6日开始,1月14日结束,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期末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与试卷管理
1、鼓励采用有利于促进教学效果、考查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多种考试形式。采用非闭卷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考试形式申请表》,经学部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试卷命题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试卷主客观比例一般应符合3:2的要求。学生成绩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15%。试卷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计算题、设计题等,客观题包括: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等类型。
3、考试课程要同时拟定A、B两套试题,并拟出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按要求填写《试题申报表》,经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审核,学部主任签字,将A、B试卷(打印稿)送所在学部,由学部教学秘书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题并登记印刷试卷及份数。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学生考完试后整理试卷时一并附上。
4、有的课程选课学生由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学生组成,该课程对本专业的学生是考试课、对其他专业的学生是考查课,须考查的要在考试周前考查完毕。
5、学部在发放试卷和接收试卷时,经办人应填写发放记录和接收记录,当事人签字。各学部须保管好试卷,尤其是备用试卷应做好保密工作。
二、考场与考务管理
(一)对学部及监考教师的要求
1、自本次期末考试起,每个考场考生均提前安排座位号,考场由监考教师随机指定座位,考生登陆教务系统下载考试安排并根据座位号就座,以避免期末考试过程中考生在课桌和教室墙壁涂写与考试相关文字,净化考试环境。
主考、监考教师须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根据《考场记录单》的相关要求,随机指定考场座位的起始号码。监考教师要严肃考场纪律、确保清场干净、保障考场秩序。考生须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的或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按考试违纪处理。
2、学部应成立考试管理办公室和考试巡视组,负责对考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并做好巡视工作。各学部考前将学部巡视安排交教务处备案。
3、考试时间确定后,各学部按要求配齐主监考。每个考场由开课单位派1名主考,学生所在学部每30人派1名监考。专业课考场60人及以下派2名监考,每增加30名考生增加1名监考。
4、主考教师于考前1小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核对试卷袋标签是否与考试课程一致。
5、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证件,考前要严格检查每位考生是否已将其周边清理干净,将书包、教材、笔记、手机等物品放到讲台上,彻底清场后方可发放试卷。
6、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抽烟、接打电话等。监考原则是“预防为主,把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7、根据《3354cc金沙集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应上报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在学生成绩单未通过原因注明“取消考试资格”。
8、考生在《考场签字表》上签字。每个考场需打印相应的座位表,考生签字,签字表在综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签字表下载和打印。监考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考生须在《考场记录单》的相关栏上签字,监考老师确认签字,写出情况说明,连同作弊证据一起送交考试管理办公室的值班人员。
(二)对考场的要求
为了便于维持考场秩序,本次仍试行考区制。考试时间内,考区只允许考生进入参加考试,与考务无关人员禁止出入。
(三)对学生的要求
1、考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并携带身份证备查。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2、重修课程的学生,持重修卡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3、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按照《3354cc金沙集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三、成绩评定与记载
1、课程成绩评定。学生已选的课程(含重修)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按旷考处理。未选中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予评定成绩。
如学生有违纪作弊、旷考、缓考、取消资格等情况,任课教师必须在“未通过原因”中标注。教师在成绩录入时不得出现遗漏、零分成绩(卷面0分除外)不标注原因的情况。
2、平时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评定要根据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平时小测、期中考试、作业等教学环节综合给出。一般课程的平时成绩占总分的10-40%。平时成绩不及格者,按规定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凡擅自参加考试者,无论期末成绩是否及格,总评成绩以平时成绩记载。
3、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50分)的,无论合计后成绩如何,总评成绩仍为不及格,总评成绩以期末分数记载。
4、阅卷规范。教师阅卷时遵循原则为:各小题判分采用减分,每道大题在题首处计得分。在卷首处,记载每道大题的得分和试卷总分。
5、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本学期的第18周、第19周和20周及放假后两周内开放(1月30日截止),教师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统工作。
6、试卷分析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要求的格式进行,试卷分析应避免过于简单或相互复制。
7、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教师将所有课程考核材料装订,考核材料按课头为单位进行整理和存放。课程考核材料包括平时成绩册、成绩单、AB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考场记录单、学生答卷。课程成绩单统一在教务系统打印,打印时可以按学号、专业或者班级排序。
8、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内查询个人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开学后第1周到课程所在学部办理查分手续。如成绩有变动,教师须填写《3354cc金沙集团学生成绩结果变更表》一式三份,附带原始试卷及其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学部主管领导签字,报教务处核实、同意,方可更改。
9、《大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自本学期起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
四、新教务系统使用的注意事项
1、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使用新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录入成绩前,务必认真阅读综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说明。
开学前一周教务处需要对成绩库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为避免延误开学初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毕业生补考和转专业等后续工作,任课教师须按时完成成绩登统,逾期系统关闭,未录入成绩系统将强行提交为0分。
2、成绩保存时,有“暂存”和“提交”两个按钮,点击“提交”按钮,所有成绩入库,教师不能修改成绩;任课教师要在确保所有成绩录入完毕后,方可点击“提交”,否则未录入的成绩将自动计为0分,且不可修改。
五、考风考纪
1、各学部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2、各学部要认真做好考前培训和考场监考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严格考试纪律。
3、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或有替考行为,一经发现,开除学籍。对于巡视人员发现的作弊行为,将同时公布主监考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