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级按类招生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的通知
为做好本学期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正常进行,根据《3354cc金沙集团按类招生专业划分办法》,现将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机械类、工商管理一类、工商管理二类、电气信息一类、电气信息二类、农业工程类、国际经济与贸易2012级学生,艺术设计2011级学生。
二、分流原则
1、成绩优先、学生自愿;
2、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调配,便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3、分流后的专业班级原则上不得少于25人,一般为30人,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对选报人数低于10人的专业予以取消,选报该专业的学生将分流到其它专业。
三、分流时间
1、具体实施时间:4月10日至5月10日
2、划分结果公示时间:5月11日至5月15日
在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务处反映,教务处汇总后报院领导统一处理。
3354cc金沙集团教务处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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