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6号)和 《3354cc金沙集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院教字〔2019〕2号)》,现对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审核依据
毕业条件(不含体测要求)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结业条件(不含体测要求)
1.学生在学制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的;
2.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延长学习年限;如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可做永久结业处理:
①所选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②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③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作退学处理。
3.因毕业实习或者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又不延长学习年限的,做永久结业处理。
(二)审核工作安排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22年4月底,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初审(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体测)。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综合查询”中的“方案完成情况”,核对修读学分是否准确。
《毕业资格审核明细表》(见附件1)中的课程成绩统计至4月24日,如学分统计确实有误的,务必填写《问题反馈表》(见附件2),请辅导员老师汇总后于5月3日17:00前发至霍素彦办公系统邮箱。
第二阶段:
2022年5月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公布后,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完成毕业资格最终审核(含体测)并将审核结果公示1天。
(三)涉及的学籍异动
对象1: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不超过 20 学分的,可以申请结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
对象2: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永久结业;
对象3: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永久结业。
延长学习年限:
【要求】上述对象1、2中,应当延长学习年限、自愿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5月3日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对象3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6月3日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
永久结业:
【要求】上述对象2、3中的学生,须于5月3日17:00前提交《永久结业申请表》(见附件3)。
退学:
【要求】既不延长学习年限又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退学。如毕业生离校后仍未办理退学手续的,由辅导员老师提交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学部领导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二、证书发放工作
(一)证书保存
证书统一由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打印保管,直至发放。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依据终审结果与辅导员老师共同梳理证书。
(二)证书发放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于6月11日前为辅导员老师提供发放证书的明细表。具体发放安排参照学院通知。
三、学籍档案工作
(一)《成绩单》
教务办于学生离校前完成打印、盖章。
《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二)《学位证明》
教务办于学生离校前完成打印、盖章。《学位证明》与证书一并保存、梳理。
《学位证明》左右两联,左联由存入学校档案馆,右联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籍登记表》
1. 涉及学籍异动的学生填报异动信息
自入学后曾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复学、转专业 、转学、留级、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见附件 4),于5月3日-5月6日登录教务系统,填写学籍异动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5)。
因《学籍登记表》中有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录取专业等信息,涉及上述情况的学生务必认真且据实填写,保证自己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
2.教务办于学生离校前完成打印、盖章
《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四、学生证注销工作
请辅导员老师于学生离校前将学生证注销。
五、结业生换证工作
请辅导员老师留下结业生的图像采集照片以备换证使用。
注:所有附件均已发送至辅导员老师
3354cc金沙集团教务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