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调档比例确定投档考生数,普通类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体育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虽然一次可填报多个“专业(类) +学校”志愿,但投档机会最多只有一次。计算机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即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依此类推。一旦投档,后面的志愿即失效。即使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退档,无论这个志愿后面还有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也不再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