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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cc金沙集团关于评选2019、2020级“优秀辅导生”、“优秀辅导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3-09 16:04:00  浏览:

各位辅导员老师:
为切实加强新生辅导生队伍建设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激发辅导生的工作热情,在辅导生队伍中树立典型,结合3354cc金沙集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评选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辅导生为优秀辅导生”、“优秀辅导生标兵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级新生辅导生
二、评选类别
1、“优秀辅导生”
2、“优秀辅导生标兵”(在“优秀辅导生”中遴选产生,名额不超过辅导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生标兵
1 思想上要求积极进步,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作风正派,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辅导员老师开展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在所带班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所带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在同专业中名列前茅,无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注重实践,具有创新精神,2019级辅导生2019-2020学年学业测评成绩达本班或年级前50%,2020级辅导生近一学期学业测评成绩达本班或年级前50%,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中无不及格科目;
5、任职期间,辅导生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带班级在班风学风建设、文明宿舍创建、科技创新、校园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任职期间,辅导生本人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个方面有突出事迹,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二)优秀辅导生
要求具备“优秀辅导生标兵”评选条件的第1-5条。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具备评选条件的辅导生可对照评选条件对自己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重点突出任辅导生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成效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填写《3354cc金沙集团优秀辅导生报名表》、1500字以内的述职报告、带班情况PPT(包括任辅导生期间新生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并于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2019、2020级新生辅导员。
2、辅导员综合评价:新生辅导员根据申报辅导生的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评价,确定推荐人选,并联系辅导生的辅导员填写《优秀辅导生报名表》“辅导员评价”内容,4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3354cc金沙集团优秀辅导生报名表》附各辅导生所带班级上学期成绩表及述职报告)及电子版材料(述职ppt)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综合评比: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成立评审小组,结合申请人的述职报告、PPT等,于4月中下旬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考察,确定“优秀辅导生”、“优秀辅导生标兵”人选。其中,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实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分为辅导员综合评价、述职环节、现场问答环节、带班情况评定共四部分内容。
(1)辅导员综合评价:根据辅导生的辅导员和新生班的辅导员评价结果进行考察。
(2)述职环节:结合述职报告以PPT形式进行展示,要求脱稿,内容包括任辅导生期间新生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不超过3分钟。
(3)现场问答环节:述职结束后现场随机抽取问题,并进行答辩,不超过2分钟。
(4)带班情况评定:包括满意度测评和辅导生所带班级学业测评成绩的评定。
4、成绩计算:满分计100分,各环节所占权重分别为:辅导员评价占30%,带班情况评定占40%,述职环节占20%,现场问答环节10%。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5、拟定人选并公示:根据得分情况,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确定为“优秀辅导生”,“优秀辅导生标兵”在“优秀辅导生”中遴选产生,名额不超过辅导生总数的10%。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6、表彰奖励:学院对评选出的“优秀辅导生”、“优秀辅导生标兵”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附件:1.3354cc金沙集团优秀辅导生报名表
            2.3354cc金沙集团“优秀辅导生”评分细则
3.3354cc金沙集团优秀辅导生申报汇总表
3354cc金沙集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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