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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cc金沙集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
时间: 2021-12-03 10:31:19

院教字〔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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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高校大学生学业管理做好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6号)、《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2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调动学部、专业、班级、家庭和广大师生参与学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多层次多方位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帮扶和引导,助力其顺利完成学业,推动其成长成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3354cc金沙集团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书记、常务副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及各学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

第五条学部成立由主任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

第三章学业预警

第六条学业预警是指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危机干预的制度。

第七条学业预警的标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学业审核,经补考后,一年级结束后所获学分不足30学分,二年级结束后所获学分不足60学分,三年级结束后所获学分不足110学分的,给予学业预警。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学业预警范围:

1.休学期间的学生;

2.合作项目交流期间的学生;

3.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的学生;

4.经学院认定暂不纳入学业预警的学生。

第九条学业预警工作按学年进行,预警工作流程如下:

(一)确定名单。教务处根据学业审核结果筛选出拟预警学生名单,并发至学生处和各学部,学部组织学生核对,确认预警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二)预警通知。学部向被预警学生下达《3354cc金沙集团学业预警通知单》。

(三)预警谈话。辅导员与被预警学生进行预警谈话,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同时填写《3354cc金沙集团学业预警记录表》。

(四)告知家长。学部联系学生家长告知预警情况,并向学生家长寄发学生成绩单和《3354cc金沙集团学业预警通知单》。

第四章学业帮扶

第十条学业帮扶是指学院对被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指导和帮扶的制度。

第十一条学部制定学业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和激励机制,完善帮扶体系,细化帮扶流程。

(一)帮扶体系

1.家院互通。学部要健全学院、家长、学生互通机制,辅导员应及时将学业困难学生在校表现、学业成绩通报学生家长,定期与学生家长交流学生学习状况;家长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从心理和生活上关心关爱学生,帮助学生重拾信心、走出困境,顺利完成学业。

2.学部联动。教学秘书要掌握学部学业困难学生整体情况,及时对帮扶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解析和重修选课指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班级每名学业困难学生情况,准确分析学业困难原因,组建帮扶团队,制定个体帮扶方案,创新帮扶形式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拟定学习计划,督促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同时建立与任课教师和帮扶团队定期沟通制度,及时评估阶段性帮扶效果,适时调整帮扶方案;任课教师要积极加入帮扶团队,在教学过程中重点关注学业困难学生的课堂出勤、听课专注度、作业完成质量等课堂表现,通过正面引导、鼓励问答、惩罚奖励等教学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学习兴趣,在课外定期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反馈,视情况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学业、重树学习信心。

3.同学互助。辅导员要遴选成绩优秀学生干部或党员与学习困难学生结对或按课程组建学习小组,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多种形式进行互助帮扶。

(二)帮扶流程

1.分析原因。学部根据学业预警学生名单进行预警谈话,并通过周围同学摸底调查、家长沟通等方式探究学生问题根源。

2.制定计划。根据实施细则,学部一生一策,分别制定帮扶计划,成立帮扶小组,明确帮扶负责人,细化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等帮扶人员任务分工,达到精准对接。

3.组织实施。帮扶负责人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并详细记录帮扶过程。

4.成效评估。每学期末,学部对帮扶成效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5.档案归档。学部为每位帮扶对象建立学业预警及帮扶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准确完备,并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

第十二条为配合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学院整合院内外优质资源,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指导学部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专业前沿讲座、专业技能和科技创新竞赛等形式提高学生的专业认知与兴趣;通过优秀学风班创建、文明宿舍评比等方式,提高学生集体荣誉感;通过朋辈座谈、知识竞答、测评考核等方式,建立健全学业管理政策知情机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部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出现学业问题的学生,要及时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减轻学生心理和经济压力。

十四学院每学年综合学部帮扶机制、帮扶学生人数变化、首次不及格课程人次变化、重修通过人次变化以及帮扶学生成绩变化等因素,对学部帮扶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分,将学部落实学业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成效,纳入学部年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教师绩效考核、辅导员考核等指标体系。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3354cc金沙集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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